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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8月12日签订2020年款途观L330TSI自动两驱舒适版OT13TZ汽车购买合同(付清相关款项),并于8月14日上午喜提新车,本来喜提新车享受新车驾驶愉快的时光,却因车子于2020年9月9日出现第一次发动机故障(车子显示EPC灯常亮并伴有加油后松油门会产生发动机异响,当时公里数817.7,详见后面附图。)经咨询4S店答复:可能是车子感应问题,常规使用一段时间后会自动消失就不用担心,否则就要去4S店检查。当时确实会自动消失一段时间,过几天后又反复出现,对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以下是相应维修时间及具体维修事宜:9月24日到4S店维修更换发动机涡轮增压节流器(等待了十来天零件发货期),维修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是涡轮增压总成,须更换处理。10月3日上午8:30至14:30更换整个涡轮增压维修完成,但当天下午18:10左右再次出现老问题,一直未检查出发动机故障问题所在。10月5日下午再次检修并更换了车载电脑板,才排除了发动机故障灯亮起,目前还在试驾确定故障排除中。因本人购买的是新车,落地不足一个月内就出现发动机故障并3次维修至10月5日才排除故障,至今在试驾故障排除确认中;经过发动机涡轮增压2次维修未修好,后面又更换车电脑板,针对造成维修问题的不确定性及新车就维修数次给车主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感,给予消费者带来极大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和心理阴影,本人严重质疑此车是否存在其他未检测出来的质量问题,无法让客户做到放心、安心的使用此车辆。根据上汽大众《三包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约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六条、三十四条及第四章损害赔偿第四十条约定:产品不具备使用性能、不符合产品标准和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根据三包规定此车维修已满足三包规定的更换处理,并要求索赔更换期间的一切经济损失。本人希望厂家及4S店快速解决以下几点:1:新车维修问题,如不能彻底消除发动机故障安全隐患,就应当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和车辆《三包》规定要人要求采取换、退车的方式彻底消除风险。2:对新车维修过程中数次来往4S店造成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及车辆更换期间等补偿因车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经了解,目前经销商已订货,待货到后会立即通知客户进站更换解决;我司将继续做好客户抱怨跟踪处理,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